各二级学院、部、书院,相关项目负责人:
2014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,我校共有40项申报项目获省教育厅批准立项(见附件1),其中重大项目1项、重点项目3项、一般项目36项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本次批准立项项目原则上应在项目下达之日起2-3年内完成。请各项目负责人,以申报时填写的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》为基础,认真填写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》(见附件2), A4纸双面打印,一式3份,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,由各单位于7月1日前集中报送至敏行楼510室,同时将各《项目任务书》电子数据统一以“项目批准号-任务书”形式命名发送至goulihua2006@163.com。
二、《项目任务书》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、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。《项目任务书》一经签订,原则上不予调整。在项目研究过程中,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《项目任务书》进行调整的,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(见附件3),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。
三、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督促项目负责人于6月29日前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基本信息(网上填报的项目基本信息、成员信息、经费预算应与申请书内容一致),并上传相关电子版资料。各单位应以《项目申请书》为基础对所填信息进行审核。
联系人:苟丽华,联系电话:58318290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 2014年度南京审计学院教育厅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
2.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
3.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
科研与研究生部 2014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