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开招聘江苏地区兼职招生、就业事务代表的通知

发布者:公共经济学院发布时间:2014-05-08浏览次数:1314

各书院、各二级学院(部)、相关部门、各位老师:
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招生就业服务水平,根据学校发展要求,经研究决定,建立一支从事招生就业服务工作的兼职队伍。

为更加紧密联系江苏13个市的高中学校及人才市场,更加深入地服务高考考生、服务家长,更加迅捷地传递用人单位需求,现面向全校公开招聘江苏地区兼职招生事务代表、就业事务代表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招聘范围

我校中层干部以及二级学院、书院中与江苏13个市的高中学校、审计、金融机构和人才市场有密切联系的老师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1.具有为学校招生事务、就业事务服务的强烈意愿;

2.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,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,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;

3.身体健康。

三、招聘人数

招生事务代表、就业事务代表各30人左右。

四、职位描述

1.工作地点: 江苏13个市。

2.工作形式:兼职,工作时间为每年寒、暑假以及招生宣传期间(每年5-6月)和就业推荐期间(每年11-12月),两年为一个聘期。

3.主要职责:

(1)招生事务代表

与兼职工作联系地所在的四星级以上高中学校建立密切的联系,及时了解高中学校的重要生源信息,向考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我校办学成果,为向我校输送优质生源提供便利条件;

与兼职工作联系地所在的优质生源基地保持密切的联系,为基地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
(2)就业事务代表

    与兼职工作联系地所在的人才市场建立密切的联系,及时推送我校毕业生生源信息;

    与兼职工作联系地所在的审计、金融行业机构、龙头企业、政府重点发展企业、校友企业等建立密切的联系,为毕业生提供及时的企业等单位用人需求信息。

4.工作保障: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报销相应通讯、交通等活动经费,每年年底根据生源基地报考我校人数、推荐就业单位和就业岗位数量等工作实绩予以一次性考核奖励。

五、报名事项

1.自荐与部门推荐相结合。

2.报名登记表(见附件)经个人填写后交所在部门汇总,于5月16日前送交学务委员会招生就业就中心(大学生活动中心202)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务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-5-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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