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部):
为促进教师教学交流与互动,根据《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〔2014〕3号)的安排,教务委员会于本学期启动“南审好课堂”观摩交流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
各二级学院(部)至少分别派1名教师参加以下三次教学观摩课。
二、观摩课安排
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(第10周)
姓名 | 课程 | 时间 | 地点 |
栗学英 | 古代汉语二 | 周一第5节(4月21日) | 文济楼302 |
路国平 | 中级财务会计 | 周二第3节(4月22日) | 竞秀南楼203 |
李想 | 高等数学二 | 周三第1节(4月23日) | 竞秀北楼203 |
三、活动要求
1.各二级学院(部)请将参加观摩课的教师名单于4月18日之前发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邮箱:zhushu@nau.edu.cn。
2.授课时间为40分钟,然后进入师生讨论点评环节。
3.教学观摩完成后,请认真填写《南京审计学院教师教学观摩活动记录》(附件1),并将电子档发送至zhushu@nau.edu.cn。
四、说明
1、要求教师在教学观摩时遵守课堂纪律,关闭手机,不迟到,不早退。
2、因故不能参加教学观摩活动者,请各学院(部)提前报教务委员会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,以便另行安排。
联系人:朱姝 联系电话:58318289
附件:南京审计学院教师教学观摩活动记录
教务委员会
2014年4月17日